天天記念耶和華的名(余光昭)

神的名字──自有永

「摩西對神說:『我到以色列人那裡,對他們說:你們祖宗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他們若問我說:祂叫什麼名字?我要對他們說什麼呢?』」(出三13)
古時,神打發摩西帶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去到豐富之地;今天,祂仍在打發人,我經歷祂託付我。神很信實,我們和祂之間,有很多動人歷史,祂不斷帶領我們更深認識祂的心意和愛夢。直到今天,祂仍在追求我們,而且有未完的工,要你我一起完成。祂是摩西、以色列的神,也是你和我的神,與我們有最深關係──天父是我們的親阿爸,主是我們的真良人。
「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出三14)
「自有永有」英譯為I AM WHO I AM,很特別。你聽過很多名字,有誰的名字叫I AM呢?神是那位自有的,十分奇妙;祂竟然自己存在,這是真的,也最合邏輯。一切東西,不是自己存在,就是不能自己存在。你有生日,就代表你不是自己存在了!
宇宙有物質,例如你是真實存在的。既然有物質,而這些物質又不能自己存在,那麼物質從哪裡來?無論如何,必定會有一樣「東西」最先存在,否則全宇宙沒有任何東西存在了。證明有神的證據有很多,單單聖經的記載,已多得很。我家中有些談到進化論的書,魔鬼藉進化論迷惑人,但要駁斥進化論,其實很簡單,只需要一個論點,而這個論點出自上述那節聖經。
神自己能夠存在,真是太厲害和奇妙!無論追溯到多少年之前,祂已存在,即使窮盡你一生去思想,也想不透!進化論的基礎是先要有一樣東西存在,然後才能進化,但進化論認為起初的、原始的是最「水皮」(差勁),需要不斷進化,才會改良。這是很愚蠢的觀點。我就是要反駁這一點,既然「先要有一樣東西」有質素自己存在,一定是最厲害。我用「慢鏡」來解釋,既然神能夠自己存在,若有一個位置是祂不存在的,祂都能夠立即在那裡存在。沒有一段時間,是沒有祂存在的。如果祂能夠自己存在,即任何時候,祂都存在,所以祂一定是自有永有。
神既然有質素自己存在,必定不會有缺乏,能夠供給自己所需。假設祂不夠喜樂,可以給自己喜樂;不夠智慧,可以給自己最高智慧;不夠能力,可以有更大能力,因為祂有自己存在的質素。能夠自己存在,比死人復活更厲害!因為要死人復活,都先有死人存在,但能夠自己存在,必定能夠自己創造。創造對祂來說,實在太容易!

自有永有者掌管、看顧著一切

神是奇妙的神。聖經是這位自有永有者的啟示,全世界沒有任何書籍,有這麼多關於祂的描述。聖經有很多方面的表達,顯明神的無限,例如祂的智慧,無法測度;祂的全能、祂的愛,無始無終;祂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
祂真是全能的,因為祂擁有自有的能力,所以必定最厲害!我們信了主,也很厲害。今天,我們每個都需要祂幫助我們維持心靈在狀態。祂幫助我們無數次,卻不會埋怨:「唉!你們真麻煩!」祂又不會因為我們的眾多難處,感到很為難!事實上,世上有很多事情正在祂掌管之下,包括每個細胞、每粒電子⋯⋯
我每天都去戶外親近主,每逢看到山水、天空,都覺得是幅美麗圖畫。每天,主都有「油畫」送給你,早上有晴空,晚上有星幕,有時看到天上的大街燈(月亮)!我上次行山,還看見螢火蟲呢!牠們想「陪伴」我,因為我獨自上山。有時,又有蝴蝶不停飛舞,陪伴著我。這一切,神都維持及掌管著。「因為萬有都是靠祂造的」(西一16),祂維持著一切,花草樹木,各有特色。你能夠用手工紙摺出美麗的花朵嗎?花蕾內的花瓣捲縮著,應該皺巴巴的,但花兒綻放時,卻美麗非常,而且有意思。這些藝術品,是誰設計呢?
神看顧所有,連一隻螞蟻、一隻小鳥,祂都看顧。聖經說,如果沒有天父許可,麻雀不會受傷。總之,創造界的一切都很美麗,大家真的要去郊外看看。

神的愛,比天地長久

「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神又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紀念,直到萬代。』」(出三14-15)
神首次向摩西宣告自己的名字。人會死,一般人最多可能經歷三代同堂,神卻萬代存在,世世代代作我們的居所,摩西也體會這真相。
「主啊,祢世世代代作我們的居所。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祢未曾造成,從亙古到永遠,祢是神。」(詩九十1-2)
「諸山未曾生出」:我現在眼所見的山,未曾生出時,這位無限者已經在;太寶貴,我竟能認識祂!每天,我心眼多次去「看」這位無限者,祂在榮耀中,也最深與我們聯合;祂的愛,比天地長久。

最溫柔、親切的名字

每天,我都記念這名字,耶和華即I AM WHO I AM,無論什麼時候,祂都是I AM。祂是我的親阿爸,現在最深愛著我。我每天唱歌,呼叫祂的名字。祂的名字中文譯為「耶和華」,但我認為Yahweh(雅威)比較接近原來發音。以前,以色列人不敢直呼祂的名字,因為感到太神聖,但也有好處,他們會敬畏神。可惜他們有錯誤觀念,看不見神的溫柔。神與我們有很深關係,很親切,所以我們能夠呼叫祂的名字!你遇見校長和老師,能否直呼他們的名字?(大家可以親切地叫我「Fish哥哥」。)

耶和華烈焰的愛

我天天向神唱詩,唱出祂的名字。我有一首詩歌提到「Your love is stronger than death, a very flame of Yahweh」(祢愛比死更堅,是雅威的烈焰)。神的愛,不單像火焰,更是烈焰的愛!
「求你將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記,帶在你臂上如戳記。因為愛情如死之堅強,嫉恨如陰間之殘忍;所發的電光是火焰的電光,是耶和華的烈焰。」(歌八6)
這節聖經說出雅歌的中心,是耶和華烈焰的愛。你可以把出埃及記和雅歌這兩節聖經對照。摩西那時代,沒有雅歌。很寶貴,神不斷啟示祂的愛。你就是雅歌中的佳偶,雅歌是很個人地屬於你的情書。我每天都會讀雅歌,不斷有亮光,我愛上這卷書,已超過半個世紀。
我們要知道自己在主心中,有最寶貴、獨一愛的位置,才最滿足。沒有什麼能夠改變主對我們的愛情,祂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更顯明了祂的愛,何等超越!
「所發的電光是火焰的電光」:主的愛是主動、新鮮的。
「是耶和華的烈焰」:很寶貴,耶和華最高的愛,就是那烈焰的愛,全都屬我!
「愛情,眾水不能息滅,大水也不能淹沒。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就全被藐視。」(歌八7)
主的愛情,眾水不能息滅,大水不能淹沒,比世上一切更寶貴。這份愛,真是全宇宙的至寶!

2017年12月3日
抄錄:梁玉雲
(本文未經余弟兄審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