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享:脫離律法精神,進入父子親情(余光昭)

主親自說的一個比喻

聖經上有五位很有名的父親──亞伯拉罕、雅各、大衞、路加福音第十五章中的慈父,而最寶貴的父親,是天上的阿爸,祂超越一切!以上幾位父親,只有第四位是在比喻中出現,記載在路加福音第十五章。

很寶貴,這比喻是主親自傳講的,當中有些地方,地上的爸爸無法表明。這段聖經,大家應該很熟悉,但我們再讀一遍,讓聖靈向我們說話,祂也真的會在我們心中說話。

「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資財。」(路十五11-13)

我們離開神,卻仍享受祂的創造,很可惜的,是「在那裡任意放蕩」——主讓我們有自由。

「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嗎?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路十五14-19)

盼望我們一次次省悟過來,阿爸有無限父愛,我們要一次次想到祂!小兒子改變了,變得謙卑,知道全是自己的問題,所以把自己看作雇工。做雇工尚且口糧有餘,何況是親孩子呢?

「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路十五20-24)

若這位父親只是跑去擁抱兒子,已很寶貴;若只親一下嘴,也相當寶貴!但他是連連與兒子親嘴,由此可見,兒子在父親心中,多麽寶貴!

脫離律法精神,享受父子親情

「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裡。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便叫過一個僕人來,問是什麼事。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的回來,把肥牛犢宰了。』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路十五25-28)

我們由出生到現在,都活在充滿功利和律法精神的社會裡,然而神給我們很大恩典,使我們有家庭。家庭裡充滿恩典,一日三餐都免費。有誰每次在家吃飯後,要付款呢?(應該沒有吧!)

我們注意一下大兒子。這段聖經,稱為「浪子的比喻」,共有兩位浪子──大兒子和小兒子。雖然大兒子一直在家,但他的心沒有跟慈父靠近。小兒子的行為,表露出他是浪子,大兒子則被律法精神影響,不夠認識阿爸。不認識阿爸,會影響兄弟情──你沒有親近神,你會感受和弟兄姊妹有距離。大兒子聽到作樂跳舞的聲音,竟然生氣,因為他被律法精神影響,以致影響了他對弟弟的愛。小兒子說要阿爸把他看作雇工,但其實大兒子的心態,也是一名雇工。

「他對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路十五29-30)

若不是受律法精神影響,大兒子不會這樣想。他對阿爸的認識、對親兄弟與阿爸關係的認識、對親情的認識,到什麼程度呢?如果他有足夠認識,就絕不會生氣,反倒歡喜快樂!就算歡喜的程度不及父親,也應該歡喜得去擁抱弟弟,也非常珍貴弟弟能夠回轉。父親天天等候小兒子回轉,或許經常跑出家門,往遠處看,尋找兒子的蹤影。大兒子也理當希望弟弟早日歸家。但現在,大兒子誤會父親,是出於奴僕心態。你有律法精神,會影響每個行動的動機。

「你這個兒子」:在大兒子心中,小兒子不是弟弟,而且他自己不斷與小兒子比較。大兒子只注意自己,沒有注意恩典和親情。他生父親的氣,因為小兒子一回來,父親就宰了肥牛犢。「就算聘請員工,也有試用期吧!」大兒子覺得父親沒有好好觀察小兒子,而且馬上宰了「肥」牛犢,即特別美味的,所以大兒子實在難以忍受!他平日即使想吃,也不敢去宰,但小兒子一回來,父親立刻把最美味的肥牛宰了!開玩笑說,大兒子平時吃飯,可能不敢吃雞腿。

「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路十五31)

「兒啊」:這是父親對大兒子的回應。兒子出生後,父親的一切都屬於他。大兒子的心態,就像父母買了很多美食,放進冰箱,他自己卻不打開冰箱拿來吃,還以為他已經那麼乖巧聽話,父母卻不許他去吃!大兒子不明白父親的心,他認為自己一直都聽父親的話,仍未能從父親那裡得到什麼。其實,他不用做什麼,父親的一切已屬於他。你想想亞伯拉罕,就會更明白;他把一切都給愛子以撒,又安排好以撒的將來,打發其他兄弟離開他,因為以撒是獨生子。

律法精神絕對影響我們的享受,因此,心靈釋放的信息,十分重要。大家絕不可違背良心去犯罪,但是你越認識神的愛,就越得勝。我們順服、聽話,不是出於勉強或無奈,而是愛的回應,正如主說,愛祂的人會遵守祂的命令。父差聖靈來,使我們呼叫「阿爸」,只有親兒子才會這樣呼叫,神要我們享受這份親情和愛。太寶貴,神對我們不但有一份最大的愛,也有一份親情,兩者結合,才能滿足我們。是否有親情,是天淵之別;有愛,也有親情,才是完美。

「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路十五32)

父親向大兒子解釋,他的兄弟是「死而復活」的;其他父親,絕不能理解這一點。「失而又得」很寶貴,就像雅各以為失去了約瑟,但後來得知他仍在世上,因此趕去見他的面。年老的約翰在約翰壹書十次提及我們是從神生的,神與我們有一份至深親情,遠超人間的親情。人間的親情很動人;動物的親情也毫不遜色,兒女一被攪擾,牠們就會奮不顧身,保護兒女,即使明知不敵,仍會拚命保護兒女。

我們每個不但是「失而又得」,而且是「死而復活」,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盼望在家中的浪子(大兒子)更認識親阿爸的心,兩位浪子一同享受親兒子的身分和阿爸的愛,父子仨擁抱。從其他聖經內容,我們看見主的愛願就是阿爸的愛願——阿爸、主和我們最合一相愛。很寶貴,主釘十架前,五次談到我們要合而為一,祂的愛也激勵了我們。

與父和主,並弟兄姊妹彼此相愛

這份永遠的親情,使我們心靈相通。我們是一顆顆美麗的珍珠,我們若彼此相愛,聖靈就像金色的綫把我們這些珍珠串連一起,十分美麗。主是葡萄樹,我們是枝子,枝子與樹幹,汁水相通,我們與主連在一起,而父住在眾人之內。在第一程,弟兄彼此很相愛,我相信如果大家經歷過第一程,必定有很多難忘片段。在第三程,我們更認識阿爸,要比第一二程更愛阿爸和弟兄姊妹。
我在這裡寫「續集」:大兒子和小兒子聽了慈父的勸喻後,心靈眼睛得開,一同慶祝,父子三人相擁抱,這就是最美滿的結局!

〈誰影響父最深〉
我永希奇,我影響祢至深!
遠從亙古,祢已想念我;
祢竟差遣祢愛子降世,
更在十架上捨棄祢愛子,
父,祢美麗的心,
如被萬箭刺透!
寶貴!榮耀!
主在十架呼喊:「成了!」
幔子裂開,祢衝出來,
擁抱我入祢心,
連連與我親嘴,
在我項上樂透、陶醉;
祢擺設豐筵,歌唱、跳舞;
因我歡呼,默然愛我;
環抱著我,因我雀躍!
我永希奇無限的祢,
因愛,至需要我!
渴想我與祢最親近,
永遠手牽手同活。

我的經歷

初信時,我認識真理不多,例如不知道教會是神的家,但我信主那天,神的同在大得無法形容,其實是父、子、聖靈的擁抱!阿爸衝出來,向我連連親嘴!我本來對神全無感受,但接受耶穌為救主後,竟在一剎那,有很大轉變,幔子實在是裂開了!主向我多次顯現,也是連連親嘴,祂的愛令我甘甜,世界無法給予,直到現在,也無法言喻。

信主那晚的經歷,我從沒有嚐過!我不愛音樂課,平時很少唱歌,但那一晚,我竟然雀躍得在街上唱詩,可說是「狂喜」!連我都這樣快樂,何況神呢?那一晚,主在我心靈擺設「豐盛筵席」,是我從來沒有嚐過的。我初信的日子,主為我擺設的「心靈筵席」,又多又豐富。天使為那些承受救恩的人效力,他們察看多年,當然替我歡喜,而這也可算是一個「筵席」。

我人生中,還有很多「筵席」,主如何為我擺設,要到永恆才完全知悉。總之,天上也為我歡喜,所以有很多天使認識我們,他們實在看見很多事情!我們得救前,已被天使知道;我們得救當天,即使沒有人認識我們,但天上所有天使,包括那些犯罪的天使,也不能不知道我們已成為阿爸的親孩子。我們已經不同了!天使絕對知道我們有神的同在,有聖靈的印記;魔鬼、邪靈和他的差役已知道我們可以奉主的名驅逐他們。

我們信主那天,身分已完全不同,而且擁有權柄。阿爸屬於我們,主屬於我們,聖靈也屬於我們。我們不斷有新的發現,也不斷有享受。律法精神會影響我們的享受,就像那個大兒子,所有幸福,早已屬於他,他卻享受不到。

我信主五十多年,不斷累積,才有這麽深的認識。以前我在別處聚會,只要有一兩首詩歌,已經影響我很大,當時沒有〈誰影響父最深〉這類詩歌,雖然有少量關於阿爸的歌,但不能表達出祂的寶貴。我們實在要為這些詩歌感謝神。不是我很厲害,能寫出這些詩歌,這些詩歌是阿爸給我們的。

敬拜阿爸,是很大恩典

主向我們指示阿爸,使我們有詩歌去敬拜阿爸,實在是至寶!我們能夠每天個人敬拜阿爸,實在是至寶!我們在聚會中一同敬拜阿爸,呼叫阿爸,是教會歷史中,沒有試過。雖然在第一世紀,保羅在世的時代,他們也有敬拜阿爸,但我估計他們寫關於阿爸的詩歌,未必及我們那麼多,他們應是多唱詩篇。而從教會歷史看見,教會漸漸軟弱,到今天我們能夠敬拜阿爸,這簡直是恩典!也可見仇敵的攪擾多麼厲害,聖靈要幫助我們呼叫「阿爸」,但現在的基督徒,這樣呼叫神的並不多。

〈影響父最深的愛兒〉
無限寶貴,祢是我親阿爸,
我是祢至愛最親「親孩子」。
遠從亙古,我是祢愛夢,
心底渴求,永遠甜喜樂。
我是從祢而生,同享至深親情,
祢怎樣愛祢懷愛子,
同樣愛我。
父子同行,我增榮增甜。
祢天天放煙花,心花甜放!
歡慶至寶父子親情,
祢的愛夢榮耀地成就了!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祢擺設豐筵,歌唱、跳舞;
因我歡呼,默然愛我;
環抱著我,因我雀躍!
我永希奇無限的祢,
因愛,至需要我!
渴想我與祢最親近,
永遠手牽手同活。
我們「死而復活」,與主永遠聯合

路加福音第十五章這個比喻,由神的愛子親自傳講,也只有祂才能說出來。有人批評這段聖經沒有提及十字架,原因是他們不明白。人間只有「失而復得」,沒有「死而復活」,主卻說「死而復活」。主傳講這個比喻時,想到自己也會死,也想到我們會與祂同死、同埋葬、同復活、同坐天上。我們重生,與祂聯合,這就是「死而復活」。我們這些「浪子」,不但是阿爸的親孩子,而且與主最深聯合,主是我們的真良人,我們是祂的至愛佳偶。

惟有主才能說出這個比喻。我未曾在坊間見過有一本書寫出以上內容,是主開我心靈眼睛。主說了兩次「死而復活」,當然阿爸知道惟有主替我們死和復活,才能把祂的親情和聖靈賜給我們。我們怎能不歡喜快樂呢?阿爸付出這麽多,才能使我們成為祂的親孩子,而且是「死而復活」的孩子,超過亞當被造的時候。神造亞當時,把氣吹進他的鼻孔裡(我不知道神當時有否順勢親吻他一下),現在是連連與我們親嘴,又有一份親情和最高父愛。

這個比喻兩次提及「死而復活」,說出主先要為我們「死而復活」,我們才能「死而復活」,並且與祂同死、同埋葬、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我們更從神而生的,享有一份親情,非常寶貴!神的兒子傳講這個比喻時,知道不久之後,祂就要為我們死和復活,而且與我們至深聯合,所以祂充滿熱情,要成就阿爸的愛夢。主把我們帶到神面前,不是單單使我們無罪,而是可以與祂交流,沒有阻隔,還有一份至深親情,阿爸也在我們裡面。

我們理當歡喜快樂!即使你不快樂,阿爸也會快樂,因為祂得著了我們,成為祂的親孩子。主尋找我們,聖靈感動我們,使我們回轉,所以阿爸快樂到一個地步,自己快樂也不夠,祂要分享,為我們擺設筵席,要其他人體會祂的心情。然而,律法精神影響浪子的感受。我們在世上所見、所經歷的,跟神的恩愛相比,實在相差很遠。阿爸的愛和主的愛,永測不透!

2014年12月14日牛頭角主日聚會
筆錄:梁玉雲
(本文未經余弟兄審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