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福氣──我們永遠完全(二之二)(余光昭)

希伯來書第十章與新約福氣

「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來八12)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來十1)

希伯來書第十章,十分重要和寶貴,講到新約與舊約的分別。舊約時代,人要一次次獻祭,因為獻祭不能使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新約則說到我們已完全,並且永遠完全,與舊約是強烈對比。

‬「若不然,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麼?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來十2)

今天,我們不用再獻祭,誰會牽著牛羊來參加聚會?我們的良心已潔淨,若你還覺得有阻礙,皆因你未夠認識主十字架所作成的,也不夠享受。主已經來了,一切都截然不同!

「何況基督藉着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祂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原文作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麼?」(來九14)

主的血能洗淨我們的良心,前約有不足,無法使人完全。

「就不再覺得有罪了」:這不是說你今天犯罪、失敗,卻不知道;而是說你與神之間,你良心方面,沒有罪疚,你的罪已全赦免,但你要悔改。若你不斷受控告,就難以快速回到神面前,也不那麼被神吸引,反會導致更多失敗。若要扭轉,就先要多享受第四點福氣,不明白這點,殺傷很大,若你不去解決這問題,會長期殺傷你。

很寶貴,主的血使我們良心不再覺得有罪,即使你犯罪失敗,祂已完全赦免你,你在祂面前,永遠完全。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從此,等候祂仇敵成了祂的腳凳。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十12-14)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主一次釘十字架,救恩就成就了;祂赦免我們,不是「分期付款」,不是只赦免你信主前的罪。祂不需要再釘十字架,解決你信主後的罪。你是個已被赦免的人,‭‭不再是舊人,而是新人,與主聯合。‬‬‬‬‬‬‬‬‬‬‬‬‬‬‬‬‬‬

「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主已作成一切,所以「坐下了」

今天你參加聚會,若聚會地方沒有椅子,你會覺得很奇怪。但很寶貴,會幕裡沒有椅子。從前,以色列人是站著聚會,而不是坐著。聖殿是整個以色列國最重要的地方,祭司很尊榮,聖所裡卻沒有椅子,很特別。這不是人想出來的,證明聖經是神的話。你試過走進入一座建築物,裡面連一張椅子都沒有嗎?有時,會有很多人走進聖殿外院,而至聖所,只有大祭司才能進去,但很特別,裡面沒有椅子,因為當中有特別意思。他們按神的指示建造會幕,沒有椅子,原因是救恩未完成。舊約時代,要不斷獻祭,因為罪的問題仍未解決,但主已宣告「成了」!一次過解決罪問題,不需再獻祭。

我們與主同坐天上

很寶貴,主已經坐在阿爸右邊,我們與祂一同坐在天上(弗二6)。我們不是懶散地坐在天上,而是有很寶貴的事奉。我們知道罪問題已徹底解決,我們有分與主同坐天上。如果我們仍有罪,豈能帶著罪坐在天上呢?聖經沒有說你一犯罪,馬上從天上墜落,悔改後再坐在天上。你已經與主聯合,你與祂同享坐在天上的權利,雖然我們仍在地上,但已有足夠資格與祂同坐天上。

我們與主一同坐在天上,代表祂完全接納我們,阿爸也很接納我們。我們是與主聯合,這樣一同坐在天上,不再有罪問題,否則怎能坐在天上呢?

主呼喊「成了」!祂解決了我們罪的問題。阿爸對主說:「祢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祢仇敵作祢的腳凳。」(詩一一零1)當主再來,就對付仇敵,使仇敵成為祂的腳凳,而不是來解決罪的問題,因為祂已一次過完全解決了!阿爸不是對主說:「祢坐我右邊,但現在那群門徒有些問題,祢要再下去釘十字架。」沒有這回事!祂已經解決我們一生罪的問題,不用再處理,祂說「成了」,就確實是「成了」!魔鬼會令你懷疑,但這確是聖經的話。

「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主使我們成聖,永遠完全,不需再處理罪的問題,所以主在阿爸右邊坐下了。舊約祭司不能解決人罪的問題,獻祭的事是影兒,牛羊的血不能真正洗淨人的罪,就好像我們用信用卡,只是預支。舊約時代,人犯罪,宰殺牛羊為贖價,就像預支主將來釘十字架,擔當他們的罪。他們的罪得以遮蓋,就能親近神。現在,我們不需信用卡,整間銀行都屬於我們,無論有多少帳單,都能付清,而且有餘。主釘十字架,對付我們的罪問題,足夠有餘,因為祂是神。祂為我們死,流出寶血,使我們永遠完全。我們一生的罪已完全解決,不用分期處理。

不再定罪,永遠完全

「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因為祂既已說過:『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裡面」。以後就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來十15-18‬)

「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耶利米書提及新約四個福氣,希伯來書第十章說了第一和第四個。聖經是聖靈感動先知寫出來的,所以聖靈要作見證。我最近才更明白,為什麼希伯來書特別選了兩個福氣來寫,並說聖靈也作見證,不是其他兩個福氣不夠真確,而是第一和第四個福氣,互有關連。

希伯來書提到:「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前面則提到:「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聖靈見證我們永遠完全。新約第四個福氣,包含我們永遠完全,有很多聖經內容,都說到這方面,例如赦免、十字架的功效等。我們永遠完全,罪問題永遠過去,我們不要像舊約的人,一次次想起罪。

「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來十2)

舊約時代的人不能達到這樣的光景,我們卻可以。‬

「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來十3)

他們每次獻祭,就要再認那一年所犯的罪,想起那些罪。獻祭不能一次過解決所有罪問題,‭良心仍有虧欠。牛羊的血不能真正除罪,獻祭只是影兒。現在我們與舊約完全不同,舊約有認罪的事,新約卻沒有。‬‬‬‬‬‬‬‬‬‬‬‬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

很多基督徒引用這節聖經,說信主的人要認罪,他們錯解聖經,使全球教會、歷代教產生很多問題。《成長歷程˙榮上加榮》說得很清楚和詳細,這節聖經是說出未信主的人,要承認自己的罪,接受主為救主,也針對當時諾斯底派說的,卻不是對基督徒。歌羅西書,保羅說我們的罪已得赦免,我們永遠完全。你信主那天,承認自己有罪,需要主拯救,就是運用這節聖經,當然不一定要說出全部字句,正如與主同釘十字架的強盜,他表達需要主拯救,就可以了。總之,只要人知道有罪,需要主救拔,承認自己的罪,也可以說:「主啊,赦免我。」這節聖經,是說出一個人信主時,所發生的事。這是關鍵,很重要!此外,馬太福音第六章12節說:「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決不是說認罪及得赦免。

全球基督徒不斷認罪,但為什麼保羅書信,沒有一句提過要認罪呢?若失敗後要認罪,為什麼保羅寫了眾多書信,卻不教導他們認罪呢?哥林多教會有很多問題,甚至有弟兄姊妹犯罪,保羅卻沒有叫他們認罪。如果認罪那麼重要,為什麼他絕口不提呢?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壹二1-2)

約翰壹書第一章是對未信主的人說的,第二章開始,是對信徒說的。約翰沒有叫基督徒認罪,求主赦免,他要我們看主在十字架所成就的。你看見主,就被祂吸引。祂在天上為我們辯護、代求,很歡迎我們,完全沒有叫我們認罪。現在很多資訊,但包括基督徒所說的,都有錯誤。

我不是驕傲,我也曾「中毒」。主要我們建造祂心意的教會,我們要依據聖經。認罪很慘,又浪費時間。我以前曾用很多時間認罪,心很痛苦。你認罪時,又再想起那些罪,就容易再受試探,甚至心裡又再犯罪,這是魔鬼的毒招!

若認罪很重要,保羅、約翰不會一句不提,不教導弟兄姊妹。聖經不是說,若有人犯罪,就要認罪,而是在父那裡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我們要看見榮耀中的主,祂已經為我們解決一切問題,祂很愛我們,在天上為我們禱告,祂又是中保,為我們辯護,就如撒迦利亞書第三章,祂對付控告約書亞的魔鬼。

為什麼聖靈特別揀選這兩個福氣作見證呢?因為神要我們知道,我們永遠完全,聖經已用很多理由來證明這點,但這兩個福氣是很大證明。首先,神明顯講到不再記念、不再追究我們的罪,既是如此,我們為什麼還去記念呢?神說不再記念,‭你卻仍向祂認罪,是否想祂記念你的罪呢?神確實不再記念你的罪,在祂那裡,永沒問題。‬‬‬‬‬‬‬‬‬‬‬

聖靈為新約第一和第四個福氣作見證

為什麼神不再記念我們的罪呢?因為我們已經永遠完全,再沒有罪了,神不會再審判我、刑罰我。約翰福音第五章24節說得很清楚:「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第四個福氣很清楚說出我們永遠完全:「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來十14-15)聖靈為新約兩個福氣作見證。第一個福氣很重要,聖靈住在我們裡面,父和主也一同住在我們裡面了。

如果我信主後失敗了,在神面前依然有罪,仍未完全,祂又怎會住在我裡面呢?因此,聖靈要作見證,提醒你,你真的永遠完全!第一個福氣已講到,聖靈永遠住在你裡面,並繼續作工。父、子、靈都住在你裡面,如果你仍有罪,與神隔絕,祂怎會住在你裡面呢?絕不可能!

約翰福音第十四章,主很清楚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約十四16)聖靈住在我們裡面,是永遠的同在,這是最重要及首先的福氣──父、子、聖靈住在我們裡面,接下來是我們重生,一件件福氣,從這裡開始。

以往,我不明白為什麼聖靈特別為第一、四個福氣作見證,卻沒有提及第二、三個呢?因為這兩個福氣,是很強的證明──我們永遠完全。盼望你沒有疑問,清楚「不再記念」是什麼意思。神不再記念我們的罪,我們不要再向祂認罪,要祂記念我們的罪,求祂赦免。阿爸會說:「我已經赦免你的罪,怎麼你還要我赦免呢?」

日期:2018年11月23日心靈復興追求聚會
信息:余光昭
抄錄:林美慧

(本文未經余弟兄審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