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出新約的內涵(二之一)(余光昭)

新約這名稱

關於新約,單單想到這名稱,可以有不同的表達,已很厲害,很奇妙!

首先,為什麼聖經說這約是「新約」呢?原因是舊約有不足,問題出於人的軟弱。

第二,這約也是「更美之約」。以弗所書第二章提到,我們是外邦人,本來在諸約上無分,但現在我們有更美之約。眾多約裡,這約最美,包含了舊約中重要的內涵,而且超越了。這更美之約,是為萬民;以色列人當然有分,但不是只為他們;不是靠律法,而是所有信主的人,都享受得到。我們一信主,就於這約有分,彼此又成為一家人,能夠合一,同心同道。即使是猶太人,只要信主,也能合一,同心同道。歷代很多人對猶太人不好,有些猶太人也很驕傲,其實他們不該這樣,他們成為選民,是要從世界中心(以色列)發出去,不為自己,乃為全地。聽從神的話,影響力很大;聖經中很多人物,都厲害影響世界。今天,你我也要影響世界,藉著書籍、詩歌、網絡,還有我們榮耀的生命!所以我們要預備好自己,成為活生生的見證。每個人都獨特,有些事只能靠人自己去表達,而不是單靠文字。人會受很多事情影響,例如是否在現場聚會,會有不同,又例如聚會時坐得較後,就容易分心。

第三,這約是「永約」,是終極的,所以肯定最完美。

第四,以賽亞書提到,這約是「平安的約」,因為我們的罪已赦免,而且主留下平安給我們。昨晚我默想,更明白為何主釘十字架前那晚,並祂復活後,要多次詳細提到這約的內涵。祂不單說出來,更親自設立擘餅筵席。

第五,這約是「恩典之約」(這名稱不是正式的)。舊約時代,注重律法,今天卻著重恩典,是無條件的。在這約,神多番表達「我要、我要……」全都是祂樂意給予,沒有要求我們做什麼。當然,你要去相信,表達願意接受。我們一信主、接受祂,罪已赦免,而且聖靈住在我們裡面,我們可以立刻經歷新約的內容。主說,這杯是祂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這一切,我們信主那天,已開始經歷;聖靈重生我們,只是我們當時不知道其中的福氣和情況。正如一個初生嬰孩,不知道爸爸對他的心。聖經說,聖靈來了,使我們能呼叫「阿爸!父」(加四6)!多寶貴!小孩子是呼叫「阿爸」,而不是「父親」,否則就十分嚇人了!「阿爸」是親孩子的叫法,即使發音不準確,阿爸仍然歡喜。除了呼叫「阿爸」,還有認識「父」,即是一個人越成熟、越了解得多,就更明白父的事和祂的心,但依然可以繼續呼叫「阿爸」!主在地上,有時遇極大痛苦,面對很大需要,也稱神為「阿爸」!我自己也很喜歡在人跡罕至的地方,高呼「阿爸」!十分暢快!人真有這方面需要,太寶貴,無限者竟是我的阿爸!

人立約,通常談妥條件,神卻沒有開出條件,就如業主跟你立租約,但不用你交租,惟一「條件」是你要相信和接受,信他因為珍貴你,才讓你租屋。這約充滿愛,湧流自神的心底。但魔鬼要使你不信任神,不信聖經的話,甚至不信有神。主說︰「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約十六9)事實上,證據太多!人若不信,是自取滅亡!祂是惟一的救主,人卻不肯接受拯救,正如人遇溺,卻不肯求救,自己就要負責任!主救我們脫離極大、永遠、永與神隔絕的死亡。

運用信心

我們每星期擘餅,都可以想起這約。我們所祝謝的杯是福杯,多麼寶貴!當中說出神的大愛,神的愛子為我成為人,祂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又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路二二19-20)主既如此,我們也當為祂衝過一切「不可能」。

可是,魔鬼常用意念、控告等,攪擾你,影響你。過去我受魔鬼攪擾,但我不會由得他,我會掙扎,要勝過他,不致影響我享受主。魔鬼千方百計使我們不信,不享受祂,又不想我們真誠說︰「主啊,救我!」然而,我們領受恩典,不用帶任何東西,即使你只有一顆最軟弱、失敗的心,也可以到祂面前,因為祂很想救你。禱告不用長,重要是快快回到主面前。你若遇溺,禱告太長,海水只會不斷入你口,你要先回到主前,才向祂細說。魔鬼想你拖延,不回到神面前,或使你覺得不好意思,覺得自己不適合到神面前,不配得那麼大恩典,但這就不是起初確實的信心,而是律法精神了。我不是說犯罪不要緊,而是你要快快到祂前,不要靠自己,否則不能幫助自己起來,最後你始終要說︰「主啊,救我!救我的靈魂,我倚靠祢!」沒有別的方法。這就是信,就是倚靠,接受祂的拯救和幫助,我們實在太需要祂幫助。

「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裡有分了。」(來三14)

我們要把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無論你多麼成熟,勝利過多少次,若失敗了,就完全不能靠過去的經歷,使自己起來。你要好像初信時一樣,說︰「主啊,救我!」主的恩典沒有變,今天我們是活在主恩中,不是靠自己,不是靠律法。我不是說犯罪不要緊,而是你要更快地不犯罪,更快去享受祂,以致喜樂、得勝!

我們一生要有這樣的信心,因主所應許的,是平安的約。當晚,祂已解釋得很詳細。祂自己最明白這約,最珍貴這約,這是我們與祂愛的盟約。啊!竟然有一個約,祂要我們每星期去記念!人立租約,不能滋潤我們的心,我們不會每星期去記念,當中也沒有什麼恩典,但很寶貴,每星期我們記念主與我們立的的,是祂主動去立約,而且無條件,只要我們相信和接受。我們太需要主、太需要祂幫助,別無他法。

盼望你明白主釘十字架前一晚所說的,並祂釘十字架時和復活後所說的,都與這約的內涵很有關係,很有分。主最通透這約,因為是祂親自立的,祂最知道其中寶貴,也最認識我們。祂的教會、祂的新婦、阿爸的家,會先享受這約,祂早已給我們「通水」(提示),我們享受的,超越了以色列人在千禧年國時所享受的。

我覺得很歡喜,這約不單是祂自己立的,更是祂用自己的血立的。祂親自說,祂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祂替門徒洗腳時,已表明祂要洗淨我們的罪。這是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已經足夠,若沾污了,再一次靠祂來潔淨就可以了。你只要說︰「主啊,救我!」不用再次得救。這是重生,不是三生、四生。你重生以後,或許再有失敗,被世界沾污,但我們一倚靠祂,便可得潔淨。以弗所書說,祂用水藉著道將我洗淨(弗五26)。我們要聽祂的話,祂藉著信息,也藉著你讀經、唱詩,向你講話,你發現祂的話有能力,在你不在狀態時,祂也能吸引你,使你再次行出祂的話。

向人分享、傳講

我們已於這約中有分,而在千禧年國,一切會應驗,以色列人會悔改,全家得救,享受新約。今天,還有很多以色列人未信主,外邦信主的人,竟比以色列中的還要多,我們是不是很有福呢?

以色列人不夠注意神的約,例如亞伯拉罕與神立的約。神與人立約,都是無條件,內容其實與新約差不多,但新約更詳盡。事實上,神和亞伯拉罕立的約,也與我們有關,因為神要藉著他,使萬國萬族得福。神揀選以色列人,要他們祝福多人,要全地因他們的後裔得福。這「後裔」是單數的,就是主自己。然而,主來到自己的地方,人卻不接受主。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給我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一12)

太寶貴,無限者與我們立約,超過以色列人的約,但他們並非無分,他們所享受的,與我們所享受的一樣,這是出於神的心。我想到主在這個時代託付我們,這託付並不單為我們,我們不是獨善其身,我們固然要享受,但主也要我們幫助未信的人和其他屬祂的人,和他們一起分享,像以色列人也能享受新約一樣。神託付我們,不是叫我們驕傲,而是叫我們體會其中的珍貴,並負上「責任」去傳講。不過,我覺得這算不上「責任」,我們應該渴慕向多人分享。主用我們,但我們不是自高自大,我們不是有過人之處,因為一切都出於祂的恩典和憐憫。若不是祂開我們心靈眼睛,很多事情,我們都不能明白。

我們蒙了大福

「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來八10)

「……祂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祂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啟二一3-4)

啟示錄第二十一章與希伯來書第八章互相呼應。然而,啟示錄這一段所說的「人」,雖然他們的境況很美好,但不是指我們,而是新天新地的人。我們呢?其實更好,因為住在新耶路撒冷。有很多基督徒都錯解這節聖經,不知道自己蒙了這麼大的福。啟示錄清楚說到,那些人是「子民」,因為後面有說︰「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兒子。」(啟二一7)我們是城裡的人,會承受產業,即啟示錄第二十一至二十二所提新天新地、新城、以色列人等方面。他們作子民,我們則與主作王,管理他們,直到永遠。啟示錄還提到列國,列國要在城的光裡行走(啟二一24),列國當然不是我們,我們是在城內。做神的百姓很寶貴,但我們不是只做子民。英女皇的子民與英女皇的兒女,是否相差很遠?雖然兒女也是子民之一,但與王有更寶貴的關係。我們有分於這約,盡享所有福氣。

日期:2018年9月30日擘餅相交聚會
信息:余光昭
抄錄:Judy Lam

(本文未經余弟兄審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