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選錄:《現在的事和將來必成的事》主的日子(3)

主耶穌為啟示錄作的分段證明教會在災前被提
「所以你要把所看見的,和現在的事,並將來必成的事,都寫出來。」(啟一19)
主在此就已清楚為啟示錄劃分段落:「所看見的」就是第一章所描寫榮耀之主的顯現;「現在的事」就是第二、三章關於教會的事;「將來必成的事」就是第四章到全書末章,是「現在的事」之後要發生的事。
對照原文聖經就更清楚了。中文如此的翻譯並不是錯,乃是為著行文簡潔,而且在翻譯過程中,翻譯者也沒有考慮到有人會提出這些錯誤的理論來。
NAS: Write therefore the things which you have seen and the things which are, and the things which shall take place after these things.
意思是「所以你要把所看見的事,和現在的事,並那些在這些事之後要發生的事,都寫出來。」
再看另一個與原文逐字對照翻譯的版本:write what you things saw, and what things are, and what things are about to occur after these things.
意思是「你要把所看見的事,和現在的事,並那些在這些事之後要發生的事,都寫出來。」
「這些事之後要發生的事」即啟示錄第二至三章記載的事之後要發生的事。
「此後,我觀看,見天上有門開了。我初次聽見好像吹號的聲音,對我說:『你上到這裡來,我要將以後必成的事指示你。』」(啟四1)
「我初次聽見好像吹號的聲音」:意思不是說第一次聽到這聲音,乃是說啟示錄第一章記載那次聽到的聲音,現在又「對我說」,也就是主的聲音。
再看另一個與原文逐字對照翻譯的版本:Come up here, and I will show you what needs to occur after these things.
也是說「將那些在這些事之後需要發生的事」。很清楚「這些事」就是啟示錄第二至三章所說的事。
所以,啟示錄第一章19節說得很清楚,主吩咐約翰要把三方面的事情寫下來:第一是當時約翰所看見的事;第二是現在的事,即關於教會的事,從約翰到我們都是現在的事(these things are),因為教會從那時到現在仍在地上;第三是這些事之後必須發生的事,也就是教會的事之後要發生的事。
所以,主在啟示錄第四章1節說,祂要指示約翰的,就是教會的事之後將會發生的事。因此啟示錄第四至廿二章,都是啟示錄第二至三章之後要發生的事。教會還在地上的時候,these things仍然是are,但教會時代有一天會完結,就是在主回來提接我們到天上的時候就完結。當教會完結,在啟示錄第四章之後的事情就開始逐一發生。這就是第一章19節的意思。
主在啟示錄第四章起指示約翰的事情,都是教會被提之後發生的。當時的信徒讀啟示錄至此,看到約翰被召上天、二十四位長老所得的賞賜,並寶座前的情景,必大得安慰。
然而,主張其他被提論的人要解決二十四位長老代表教會這點,又錯解「得勝者」的意思等等,他們犯了不以明顯經文解釋不明顯經文的毛病。聖經明言:「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約壹五4)約翰自己解釋了「得勝者」的意思,就是指真信主的人。從啟示錄第二至三章及第廿 一章7節可以知道,若非得勝者,就會滅亡。這都是明顯的經文,若他們根據這些明顯的經文去解釋,就不會弄錯了!
有些人甚至把啟示錄第四章描寫的天上的事,解釋為從古以來就是如此,在教會時代任何階段都是如此,主指示約翰,只是給他瞧一瞧天上的光景,但這天上的光景是在教會時代完結後才會出現,在此之前,天上的光景是不一樣的,最少寶座前不會有代表教會的二十四位長老,而且教會也未得賞賜。二十四位長老是代表完整的教會在天上,正如舊約二十四班次的祭司代表整個祭司團一樣。
主把全卷啟示錄分成三段,這不可能會出錯:
第一,約翰所看見的事:the things which you have seen;
第二,教會的事:the things which are;
第三,教會之後的事:the things shall take place after these things;these things是指教會的事。若非指教會的事,那是指什麼事呢?但如果是指教會的事,那after these things就是指教會已經完成,被提到天上去了。
由此也可以解釋,為何從啟示錄第四至十八章都沒有再提到教會。第二至三章全部都是關於教會的事,可見主整顆心都在教會裡;若二十四長老不是代表教會,為何忽然間從第四章以後完全看不見教會呢?約翰上去,只看到二十四位很厲害的天使和四活物,怎會那麼奇怪呢?約翰與主同心,他的心也是充滿著教會,他一定覺得奇怪,為何看不到教會。假如我是約翰,我會問:「教會在哪裡?」雖然我也寶貴天使,但我更想找找寶貴的弟兄姊妹在哪裡啊!若二十四位長老不是代表教會,第四至五章就完全沒有提到教會。接著第六至十八章又隻字不提教會,若教會還在災中,我會問:「到底主關心教會嗎?」為何第二、三章什麼都不說,只提及教會;主彷彿全世界什麼都不管,心中只有教會,之後教會卻無影無蹤。
另外,提倡災中、災後、分批被提的人,必須解釋從啟示錄第六至十八章,教會在哪裡,因教會若未被提,就必定仍然在災難之中。

七年災難中所有群體皆不是教會

有人把啟示錄第七章的「群眾」解釋為教會,這是錯誤的。首先,為何聖經不直接說他們是「教會」呢?另外,根據上下文,可知這些人是第七章開頭提到的十四萬四千以色列傳道人所帶信主的。從第十四章可見,這十四萬四千以色列人是一群非常榮耀的人,他們很忠貞,全心奉獻給神,所以神能大大使用他們,透過他們領許多人歸主。
還有,聖經明言這群人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啟七14)。在此我要反問:「教會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嗎?」聖經明顯地說這群人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但有人硬要強解這句話,否則他就不能把這群人解釋為「教會」。可是當約翰也問長老那群是什麼人,長老明白地解釋,他們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人。他們其實是在災難期中殉道的人,並非教會。容我再問:「有史以來,全教會、全部弟兄姊妹都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嗎?」雖然,歷史上真的有些弟兄姊妹受過厲害逼迫,但綜觀這千多年教會歷史,也不能說所有弟兄姊妹都在大災難中!為何要用「從大患難中出來」來形容教會呢?
又有人說,那十四萬四千人也是教會,但聖經明說他們是猶太人。
分批被提論者為了證明他們的理論,把啟示錄第十四章提到的「收割」,因為看來有點像被提,就將其解釋為「教會被提」。
也有人把啟示錄第十一章所講那兩個見證人的被提解釋為「教會被提」。
既然以上所說的都不是指教會,如果教會真的仍在災難中,而教會在主心中又是最寶貴的,那為什麼主竟完全沒有提過呢?
教會已在天上
其實,啟示錄實在有提及教會,不過是在天上!第四章至十八章多次提到二十四位長老,他們是與主最同心的。但到了第十九章羔羊婚筵時就再沒有提及二十四位長老,因為他們代表教會,所以到了羔羊婚筵中,就直接講到教會,再不見二十四位長老的蹤影了。
不但啟示錄記載的災難期中沒有提到教會,連新舊約中所有關於災難期的經文都沒有提到,原因是教會已經被提到天上去了,根本不在災難中。
「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我必在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保守你免去你的試煉。」(啟三10)
NKJV: I also will keep you from the hour of trial.
這是神對非拉鐵非教會的應許,神的應許必定會應驗。主說會免去他那段臨到普天下人試煉的時候,意思是一段試煉的期間,而非籠統地說試煉。「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就是那七年,在那七年中發生許多非常嚴重的災難,死的人甚多,遭破壞之環境的範圍也甚廣,真的是試煉全地。主應許保守教會脫離的,就是這段七年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期間,故此教會必定在這段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期間前被提。還有一點必須注意,這並非以得勝者名義而給的賞賜,乃是明言給全教會的──所有真正信主的人。若非拉鐵非教會全體被提,難道其他教會要遭受不一樣的待遇?不會的!全部真正得救的人都必定會被提,因為經上記著說:「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啟三13)這應許並非單給非拉鐵非教會,乃是給眾教會的。
另外,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一章10節說到主耶穌要救我們脫離將來的忿怒,啟示錄說到災難的時候,一次次提到忿怒(參啟六16-17、十一18、十四10, 19)。在那期間,神的怒氣發作,為要對付審判地上的惡人,為聖徒伸冤,當然還有其他目的。所以祂用了相當長的篇幅記載這段期間的事情。
(待續)
本書更多資料,可參考書籍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