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節的計算方式

大家都知道,復活節是在每年3至4月之間,但你可知道,為什麼復活節的日子年年都不同?究竟由誰決定,又如何決定呢?
按福音書所記,耶穌在逾越節期間釘十字架。由於猶太曆法是以陰曆為根據,但羅馬帝國地區則採用陽曆,因此對復活節的計算方法,早已有不同說法。其中有兩個計算方法,就是:
一、以尼散月十四日為復活節,這是猶太及小亞細亞早期教會傳統。
二、在小亞細亞以外的教會,則以尼散月十四日後首個主日為復活節,即陰曆春分月圓後的第一個主日。
在公元325年尼西亞大會,議定復活節為星期日,並且決定以春分月圓後第一個星期日為復活節。雖然日期是這樣定了,但因為每個國家、民族的陽曆不同,所以計算方法依然眾說紛紜。直至公元1582年,改良的「格雷戈里曆」(Gregorian Calendar)在歐洲普遍使用後,復活節的日期才得以統一。可是,由於東正教仍沿用舊曆,因此東正教的復活節較西方教會的復活節大約遲兩星期。
你又會問,什麼是「春分」呢?就是由「冬至」至第二年「夏至」之間,日夜剛好平分的一日,春分通常在3月21日前後,所以復活節總是在3月下旬至4月中旬之間。「春分」之後,開始日長夜短,寓意光明戰勝黑暗,生命吞滅死亡。

作者:黎有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