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應該時常體會神是「那自有的」,是「I AM」。首先,從這個名字,我們看見祂是一位Person,祂是「I AM」,跟那些只用「it」來代表的偶像不同。有些異端不把神當作一位Person,而未信主的人認為神是能量(energy)或是較大的力量(higher power),這些說法都是錯的。即使他們相信神是無限的,卻不清楚祂是一位Person。
神是「I AM」,我們先要了解祂是一位Person。我們較難找到恰當的詞語翻譯person的意思,很難簡單地把person的意思完全說明,有人翻譯作「有位格的」,但這個詞語較難理解。其實我們都是person,照著神的形像被創造,有意志、感情、心思,person和person之間可以相交。
神的代名詞不是「it」,乃是「I AM」,而且祂無限榮耀。祂是一位Person,祂有personality。我以前分享過神的心和祂的感情之信息,我們每天與祂有個人的接觸,我這個person就會被祂這位無限榮耀的Person影響,並與祂有真正的交流,就是情愛交流。祂會教導我,不一定是很清楚的話語,但祂可以讓我體會祂的意思。祂是自有的,祂自己存在;祂也是永有的,永遠存在。
(余光昭,《記念耶和華的名.享受神兒子的愛情和喜悅》,第4-5頁,全文未經講者審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