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完備的救恩(二之一) (余光昭)

真、寶、永

「既是這樣,還有什麼說的呢?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誰能定他們的罪呢?……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羅八31-35)

羅馬書提到神完美的救恩,這章有四個很寶貴,關於「誰能」的問題,使我們知道神會負責一切。

第八章提到我們的榮耀,神要領眾子進榮耀。全宇宙最寶貴的,是我們成為阿爸的親孩子,祂創發了全宇宙最深親情;直到永遠,我與祂最親;同時,主是我的真良人,我是祂最相配、最愛的佳偶!這是我最珍貴的身分。我不單是香港永久居民,其實這不是真的「永久」,因為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

我提過「真、寶、永」:若不「真實」,沒有用處,同時要最「寶貴」的,但若只符合這兩點,卻不能存到「永遠」,一切都全無意義!永遠相當驚人!很寶貴,聖經中講了許多「永遠的」。主是永恆者,自有永有,祂給我們永遠的福樂,祂負責我們到永恆,又為我們永遠活著,全是很厲害的真相!主永遠作我的祭司,將永生、永義賜給我們,又使我們永遠完全,我們要進入祂永遠而且永不震動的國,還有永約:祂與我們的愛約是永遠的,祂用自己的血來立這約,是永約的血,太震撼!

羅馬書提到,無論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直到永恆,都不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也提到其他永恆的真相。無論我們多軟弱、有多少失敗,神負責到底,這就是我們的永恆。

神的創造太奇妙

我昨天觀察一隻蝴蝶,體會神的創造太奇妙,能夠證明有神!無論發生任何事,就算第三次世界大戰,蝴蝶、蜻蜓依然飛舞,一無掛慮,花兒也依舊開放!我小時候養過毛蟲,看著牠變成蝴蝶,何需長時間進化?二至三週,毛蟲蛻變成美麗的蝴蝶,若靠進化,蝴蝶最後都絕種了。牠的嘴要進化到能吸蜜,又恰巧有蜜可吸,同時要知道如何吸蜜,怎可能進化而成呢?

蝴蝶翅膀,像兩片薄葉,看似柔弱,卻能振翅飛舞,而且很美麗,怎會是進化而成呢?兩翅花紋對稱,太美麗,若是巧合,不可能對稱。我們身處的世界,處處都很奇妙。你看,蝴蝶無憂無慮地飛舞,神的兒女難道要憂憂愁愁嗎?

蚊子也很特別,但若要進化到吸人的血,牠們都要絕種了!蚊子不需受訓,卻比護士打針更準確!

神使萬事互相效力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羅八28)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這句話太驚人!惟有全能者能使萬事為我效力,祂全知一切直到永遠的連鎖關係,所以能決定發生在我身上的所有事。「萬事」指任何事,太希奇!主晝夜幫助我,藉著發生在我身上的事造就我。

「祂旨意」:英譯His purpose,神有祂的心意,祂特按著祂的心意,呼召我們。我們出現,並非偶然,我們特特為神的心意、旨意、目的而有。

因為魔鬼很惡毒,我們會經歷許多難處,所以神厲害保護我們,使萬事效力。祂藉著萬事,保護和提升我們,使我們更榮耀。神的兒子要得著極大榮耀,神的目的和心意是要我們成為祂的親孩子。祂愛我們,也要我們愛祂,正如主問彼得:「你愛我麼?」

我們被造,有最寶貴的目的

「因為祂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羅八29)

未有世界時,神已經知道我們,並將我們賜給祂愛子,因為父愛子。主說得很清楚:「因為創立世界以前,祢已經愛我了。」(約十七24)這是阿爸為祂愛子的愛夢,沒有更寶貴的事,也沒有比我們更寶貴的!阿爸將我們賜給祂愛子,我們在阿爸和主的心中,一定是最寶貴。香港人(其實是全世界的人)缺了人生意義,不了解神的心意,以致愁苦。

人很尊貴,惟有更寶貴的「食物」,才能維持人心靈的需要,我不是單指維持身體的食物。我們是人,惟有被神滿足,才能活得正常,就像大象不能吃老鼠的食物而飽足。人心靈的需求也很大,我們需要「高層次」食物,才能滿足心靈。所謂「人心不足蛇吞象」,人就算得到了宇宙,仍不能滿足,惟有神才能滿足我們。我們為祂而被造,為與祂相愛,成為祂的兒子和主至愛的佳偶。若不是這樣,我們無法滿足。同時,我們需要一個家,需要弟兄姊妹。一個人無論多強也有限,有缺欠。我們被造的目的太寶貴;聖經講得很清楚,我們是為祂被造。

誰都不能敵擋我們

羅馬書第八章是救恩的總結,幾次問到「誰能」,為使我們的心對這份厲害的愛,及祂所成就的,充滿信心。多年來,主給我們很多寶貴的禮物,當中有祂的目的,實在太厲害!我自己的心靈也有很大需要。魔鬼和他的差役晝夜控告我們,也製造很多錯誤觀念,使人活得不正常;或者有許多出於人的觀念,甚至令你控告自己。

魔鬼一切控告,打擊我們的信心,使我們不敢坦然無懼到神面前,享受祂的愛。惟有享受神的愛,才能愛祂。我從初信,已與神很近,很深經歷祂。可是多年來,魔鬼用控告嚴重地打擊我。

保羅說「神若幫助我們」,英譯為If God is for us,意思是神站在我們這邊幫助我們。若沒有神與我們一起,我們沒法得勝,因為仇敵實在厲害。若不是神站在我們這邊,護衛我們,我們完全沒有希望;若祂不愛我們,我們只有被定罪。可是,祂「為」(for)我們,做了太震撼的事,甚至祂愛子永遠為人,並有十字架的刑罰!父、子、聖靈所承受的,以及父離棄子這震撼的事,竟然發生!

我們所犯的罪,又多又大;我們與神,極其懸殊。神是創造者,我們是被造的,加上我們有律法觀念,都影響著我們。神全知我們所受的,在啟示錄,祂揭發魔鬼的詭計──他晝夜控告你和我,想打擊我們的信心,使我們不能快樂地盡享神和祂的愛,以及祂為我們所作成的。魔鬼要使你不夠享受神的愛,以致不回應祂,又要使你失去力量。很寶貴,神在幫助我們,God is for us!祂為我們,有驚人行動!其實祂最有資格審判我們,但祂不控告我們。

「誰能敵擋我們呢?」我們會遇難處,我們不是「初生之犢不畏虎」。我多年遇難處,承受各種艱難;就算表面上,環境很安寧,魔鬼也要攪擾我們的心。所以我們需要真理,以及主的保證(assurance)和印證。主的保證,累積起來很厲害。祂為我們成就完美救恩,遠超我們的過犯。這份救恩很完備,加上許多恩典,使我們充滿信心。

羅馬書第八章這四條問題,保證了這份救恩完備,使我們的心安息。我們要完成主的心意,不會沒有難處,但誰能敵擋我們呢?你我都有難處,但有天會過去,幽谷不是永遠的。過往,大家或許經歷過看似艱苦的環境,但也能經過。你或許很難受,但神使你從新得力。總之,主會負責到底。我一次次經歷祂的幫助,祂使我的心靈一次次升起。

通常有問題,都是不好的,保羅卻問了四條好問題,挑戰萬有!誰能敵擋我們呢?魔鬼加上全宇宙所有仇敵,都不能敵擋我們!

誰都不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

「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連神都稱我們為義,誰能控告我們呢?大家要學習讓控告者,就是魔鬼和邪靈差役,愚蠢地「自言自語」,不用理會他們,因為神稱我們為義了。我們不必聽他們的控告,卻要聽神的話,神已稱我們為義。既然如此,我們還要做什麼呢?不用理會仇敵的聲音,但不是一味不理會,我們的心要享受神才行。我們不被魔鬼攪擾,為要更享受神自己。

「有神稱他們為義了」:神為使我們稱義,付出極大代價,直到永恆,我們難以體會祂的付出有多厲害!祂為我們受了極大苦痛,為使我們稱義。神用很厲害的智慧,很多預表,表明完美救恩,合理地稱我們為義。祂所用的方法,就是祂自己,實在太厲害!

誰都不能定我們的罪

第三個問題:「誰能定他們的罪呢?」神給主行審判的權柄,誰能定我們的罪呢?惟有主;當然,神也能定我們的罪。那位能定我們的罪、審判我們的主,已經替我們死了,以致我們不被定罪。

「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主成為基督,盡祭司的職分,為解決我們的罪。基督耶穌成為人,為解決我們的罪,怎會還定我們的罪呢?主付出那麼大代價,經歷極大痛苦,被父離棄,是為解決我們的罪,使我們成為被赦免的人。若主再定我們的罪,就太荒謬了!若祂仍要定我們的罪,就不需付那麼大代價,因為我們理當承受罪的刑罰。

主不單死了,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坐在神的右邊,替我們祈求。若祂還定我們的罪,實在說不通!祂復活升天,證明我們的罪已解決。主擔當了我們的罪,已經升上高天,代表祂已解決罪的問題。神悅納主所作成的,將祂升為至高。主現今在天上為我們禱告,豈會定我們的罪?神將審判的權柄給惟一能定我們罪的主,祂卻為我們死了。神已稱我們為義,魔鬼說我們有罪,還有用嗎?

這些問題,十分珍貴。我相信保羅也很需要這些解答,因為他是「資深」法利賽人,年輕時已追求,熟讀聖經。但當時他心靈眼睛未開。當他一開眼,就很厲害,整個人扭轉!他自己受了很多控告,又有律法精神,他發問這些問題,最後他看見主完備的救恩,心靈得釋放!

誰都不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第四個問題也很寶貴。後面提到我們可能會遇到很多很大的難處,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有這位愛我們的主,我們不單不會與神的愛隔絕,祂也必幫助我們。同時,祂的愛激勵我們,使我們能衝過一切,這是我真實的經歷。

「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羅八38-39)

「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已包括一切──所有現在發生的,都是現在的事,還有將來的事,等於所有的事,就是萬事。無論是誰或任何事發生,都不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神這份愛,使祂不斷「為」我們,無論多難的事,祂都要使萬事效力,保護我們;主知道我們能承受的程度,祂的愛激勵我們。我們要享受祂的愛,這很重要,所以保羅說「靠著愛我們的主」(羅八37)

仇敵用各樣方法阻礙我們,目的是要我們不能坦然無懼到神面前。他攪擾我們的心思,使我們不能安息,但主所成就的,使我們安息。我的人生不可能沒有難處,包括我的身體,但我心安息。我只能藏身在主裡面!你我有各種難處,但神是我們的避難所,我們要享受祂。

日期:2019年6月2日擘餅相交
信息:余光昭
抄錄:林美慧
(全文未經余弟兄審閱)